擅自砍伐枯死树木是否构成犯罪 最高法解答
时间:2023-08-14 14:34:14 来源:中国青年网
(资料图片)
实践中,有些树木被大风吹倒或者已经枯死。对于擅自砍伐这些树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,存在不同认识,部分案件处理引发了争议。在今天最高法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,最高法相关负责人结合今天发布的《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进行了解答。
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介绍,对于盗伐林木、滥伐林木的对象系“风倒、火烧、水毁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原因死亡或者严重毁损的”林木,是否构成犯罪,如何追究责任,实践中确实存在不同认识。为统一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,《解释》坚持问题导向,对所涉问题作了专门规定,明确对盗伐此类林木的,在决定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裁量刑罚时,应当从严把握,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作为犯罪处理;对滥伐此类林木的,一般不以犯罪论处,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,应当从宽处理。作出以上规定,主要是考虑:
一方面,《国家林业局关于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“火烧枯死木”行为定性的复函》(林函策字〔2003〕15号)明确提出:“根据《森林法》的规定……凡采伐林木,包括采伐‘火烧枯死木’等因自然灾害毁损的林木,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,并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……”据专家介绍,之所以对已死亡或者严重毁损的林木仍实行采伐许可,主要是因为,森林资源具有整体性,已死亡或者严重毁损的林木仍具有一定的生态功能,仍可防风固沙,或者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之所;森林资源具有自然恢复的弹性,严重毁损甚至看似已经“死亡”的林木仍然可能萌发新芽、恢复生机;林木是否在采伐前就已死亡或者严重毁损,有时难以识别,如规定此类林木不需采伐许可,则难以避免“浑水摸鱼”,不利于严格保护森林资源。
另一方面,从社会危害性来看,如果林木确实已经死亡或者严重毁损,则其生态价值相对有限,有关的非法采伐行为对森林生态的破坏相对较小。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,确保相关案件处理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,对盗伐、滥伐风倒、火烧、水毁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原因死亡或者严重毁损的林木的,不能与盗伐、滥伐正常生长的林木“一视同仁”,而应实事求是、体现区别对待,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严格控制,必要时可予以行政处理。
(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曹文钰)
(来源:央视新闻客户端)
标签:
最新文章推荐
- 擅自砍伐枯死树木是否构成犯罪 最高法解答
- 中小板基因板块股票名单(中小板基因板块股票一览表)
- 淘宝怎么激活天猫财神 淘宝怎么激活运费险
- 专家校长论道教育高质量发展!基础教育如何育人育才?
- 绿城集团10亿公司债将付息 票面利率为3.34%
- 东港股份:截至8月10日我公司股东总数为29,548户
- 老年朋友得了白癜风后如何护理
- 斗地主4399小游戏(4933斗地主)
- 碳化硅下游市场需求旺盛 企业纷纷扩张产能加速出货
- 2023年杭州入校锻炼市民超179.71万人次
X 关闭
资讯中心

2022-09-16
2021-10-18

2021-10-18

2021-10-18
X 关闭